“请你放心,你的举报这属于实名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我们会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正式恢复群众来访举报接待,及时在单位入口醒目位置粘贴公告,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渠道发布,在公告中明确举报方式和疫情防控规定等内容,引导群众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依法来访举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但疫情还未完全结束,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来访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码出入接待场所,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市纪委监委在公告中明确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来防止出现聚集性疫情。
“恢复群众来访接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完善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在综合考虑我市疫情感染风险后作出的决定,旨在最大程度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目前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尚未取得全面胜利,建议群众优先选择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检举控告,这些方式更方便快捷,能有效降低疫情感染风险,纪检机关会与来访举报同等对待,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市纪委纪委信访室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举报方式,既要维护好自身权益,又要做好自身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信访举报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群众来访举报接待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纪检监察工作“两不误”,1至2月,共受理信访举报48件,其中业务内27件、业务外21件,已办结12件,剩余信访件正有序办理中。(侯德国)